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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6日

根据《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信息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56号)的要求,现将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区分三类:

1.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2.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3.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下列情况不享受高等教育学费资助: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4)对复学或入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减免范围之内。

二、资助标准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12022124日之前入伍的学生,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标准按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执行;2022124日之后入伍的学生,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标准按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执行。

2)自2022124日起,退役复学(包括2022124日之前和之后复学)学生,申请2022124日之前学期的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执行;申请2022124日之后学期的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执行。

2.直招士官

2022124日之前招收为直招士官的学生,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标准按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执行;2022124日之后招收为直招士官的学生,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标准按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执行。

3.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12022年秋季学期的入学新生,申报金额标准按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执行。

2)根据政策调整,2021-2022学年学费申报金额标准按本科生最高不超过10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4000元执行。

三、资助年限

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完成规定的修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接续完成规定的剩余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资助年限;退役后考入高校的新生,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资助年限。

四、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材料报送流程

1.初审阶段(2022114日前)

1)学生准备申请材料

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纸质版一式两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附件1)。

2)学校财务部门审核

学校财务部门对《申请表I》中学生学费缴纳信息进行审核填报,并加盖公章。学生申请时请跟财务核对缴费信息,确保学费无欠缴,否则将影响补偿代偿资金发放!!!。

3)征兵部门审核

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I》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I》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的同学,由学校相关部门统一前往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返还学生)

4)申请提交

学生将《申请表I》原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申请贷款代偿学生)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申请贷款代偿学生)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2.复核阶段

学校在收到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内容进行复核、汇总。

3.整理报送(20221111日前)

经学校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地址:学生工作处官方网站

公示无异议,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五、学费减免申请材料报送流程

学生需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纸质版一式两份);《退役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符合第二类资助对象(退役士兵复学)申请条件的学生,在剩余的学制期内每学年仅能申请一次学费减免。

符合第三类资助对象(退役士兵)申请条件的学生需每年提交学费减免申请材料,教育资助资金逐年发放,过期不能补申,务必按时提交申请。

其他流程与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相同。

六、申请时间要求

本年度申请服兵役教育资助的截止时间为2022114日,逾期未申请转入下一年度执行(不含第三类资助对象)。

七、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电话:0411-84706273 邮箱:xsczx@dlut.edu.cn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主楼西侧楼304



学生工作处

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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