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2年本科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第二批申请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有关规定,中央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米乐体育app官网下载华为2022年本科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第二批)申报材料受理工作现已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毕业后到西部地区(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部地区(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和艰苦边远地区(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报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1.毕业生本人填写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1,两份)。 2.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 3.申请附加信息表(附件2,一份,本人签字确认)。 4.就业证明(附件3,两份)或二次就业证明(附件4,两份)。 5.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需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两份)。 6.根据需要,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两份)。 (二)电子版材料 《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本科毕业生基层就业第一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附件6)。 三、报送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3日17:00。 2.纸质材料报送:学生资助中心(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主楼西侧楼304)。 3.电子版材料报送:xsczx@dlut.edu.cn,请按照“2022年基层就业-学部(院)(简写)-姓名”格式命名。 四、重要说明 1.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每年接受两次申报,只能毕业当年申报,逾期无法补报,请有关毕业生务必于申报截止日期前提交申报材料。 2.申请人须保证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和详实。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将取消补偿代偿资格。对提供证明材料缺失不全的,学校将通知补齐相关证明后再行上报,不能补齐的不予报送。 3.对签订就业协议后二次派遣的毕业生,只需填写二次就业证明;对于工作地点不固定的毕业生,请在就业证明或二次就业证明中详细列出。 4.为方便交流咨询,拟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毕业生请实名(学部(院)+学号)加入大工本科生基层就业工作群(QQ群:780675620)进行咨询。 5.其他重要说明详见《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附件5)。 联系电话:0411-84706273 附件1: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附件2: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附加信息表 附件3:就业证明 附件4:二次分配就业证明 附件5:《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 附件6:2022年本科毕业生第二批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